更新时间: 2023-01-13
一、燃料和燃烧系统的防火建议
1.煤炭
(1)煤的危险是煤的自燃,防止煤自燃的简单方法是改善煤的散热条件,不要把煤堆得太高太久,同时,可在煤场的四周设置消防栓,并定期对煤堆进行辗压,以减少内部空气,从而有效地防止煤因氧化放热而自燃。
(2)煤在送入磨煤机前应设置专门的设备将铁屑、石块、木块等除去。
2.燃油储罐区
应单独布置,远离主厂房等主体建筑物20米以上,并需设置罐区防火堤(堤高1-1.6米,用不燃材料建筑),配备充足的灭火设施,油罐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和避雷设施。
(1)对燃油输送管道特别是接口处要经常检查、测试,发现问题应及时维修,以防燃油泄露,导致火灾的发生。
(2)油罐加热系统常见的加热方式有:油罐底部加热,插入加热和外部循环加热三种,所有的加热器都应有控制热量供应的装置,以防止燃油过热而酿成事故。
二、加强汽轮发电机组操作规范
1.汽轮机运行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开机前,应对调安设备、油箱油管、冷油器、油泵、轴承及其接合部位都要进行全面检查,应符合有关规定。
2.加强对机组的巡视和检查,发现漏油、漏气振动较大时应及时采取措施,水冷发电机不准有漏水现象,氢冷发电机不准有漏气或产生火花的现象。
3.油管道应远离高温管道安装。这些热物体表面应包铁皮或玻璃丝布、涂油漆等,严禁在主油箱用蒸汽加热油品,此外,主油箱还应设有排烟装置和事故排油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