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2023-01-13
配电室管理规定
**条一般规定
一、配电室为公司生产的重点要害部位,关系到公司动力设备能否安全可靠运行和生产任务的完成。同时也关系到公司财产及职工安全,各级管理部门及运行维修人员应予以重视。
二、配电室应门窗齐全,设在建筑物首层的配电室外窗应装设护栏,配电室门应加锁,在门窗上部用红漆喷涂或书写“配电重地,严禁入内”字样。
三、配电室严禁堆放物料,更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临时或长期存放室内。但下列物品除外:
1.必备的安全用具(如:绝缘手套、绝缘鞋靴、临时接地线)
2.日常维护所必需的用具(如:扫把、墩布、抹布等)
3.电工专用工具及备件
4.消防器材
四、保持配电室内外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到配电柜无积尘,室内无堆物、积水。
五、低压配电柜前地面(双面维护的柜前后地面)应铺设宽度1米等长的橡胶绝缘垫、盘面开关手柄或按钮、指示灯、仪表下方应标签或文字标注名称、用途。
六、除供电部门有关人员及上级主管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配电室内。如确需进入经公司主管**批准,并应有运行维护人员跟随、监护,严禁在配电室内吸烟及长时间逗留。
第二条配电室的日常巡视检查
一、责任人员每日应对配电室进行一次巡视检查,在夏季高温季节的负荷高峰时段,应对配电室重点部位增加不定期巡视检查的次数。
二、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各种仪表、信号装置的指示是否正常。
2.导线、开关、接触器、继电器线圈、接线端子有无过热及打火现象。
3.电气设备的式作噪音有无明显增加和有无异常音响。
4.按规定填写运行日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