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厂区供电,配电室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要害场所管理制度,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人人登记确保安全供电。 2、严格执行停电、送电制度和操作规程。 3、设备完好率达到规定要求,消防设施齐全可靠,任何人不得未经批准擅自挪动消防设施及内部物品。 4、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电工证的工作人员,操作人员在有监护人的情况下方可停电、送电及检查、维护、工作。 5、非工作人员在经过批准后,进入配电室不可擅自触摸电气设备,严禁超过保护栅栏否则后果自负。 6、工作人员在检修、维修、维护电气设备时,严禁带电作业,要停电后验电、放电、短路接地(接三相短路接地线)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 7、在维护、维修、检修电气设备及线路停电后挂好停电警示牌“有人作业、禁止合闸”。做到“谁停、谁送”的原则,严格执行停、送电操作规程。 8、在停电送电前应戴好绝缘手套、绝缘鞋,站在绝缘台上进行。 停电:先将各设备及配电点的总开关停电→拉下空气开关(塑料壳式或漏电开关)→拉下手动断路器→挂好警示牌。 送电:与停电顺序相反进行。 注意:将各工作地点设备的负荷总开关(各配电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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