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室管理规定**条一般规定 一、配电室为公司生产的重点要害部位,关系到公司动力设备能否安全可靠运行和生产任务的完成。同时也关系到公司财产及职工安全,各级管理部门及运行维修人员应予以重视。 二、配电室应门窗齐全,设在建筑物首层的配电室外窗应装设护栏,配电室门应加锁,在门窗上部用红漆喷涂或书写“配电重地,严禁入内”字样。 三、配电室严禁堆放物料,更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临时或长期存放室内。但下列物品除外: 1.必备的安全用具(如:绝缘手套、绝缘鞋靴、临时接地线) 2.日常维护所必需的用具(如:扫把、墩布、抹布等) 3.电工专用工具及备件 4.消防器材 四、保持配电室内外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到配电柜无积尘,室内无堆物、积水。 五、低压配电柜前地面(双面维护的柜前后地面)应铺设宽度1米等长的橡胶绝缘垫、盘面开关手柄或按钮、指示灯、仪表下方应标签或文字标注名称、用途。 六、除供电部门有关人员及上级主管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配电室内。如确需进入经公司主管**批准,并应有运行维护人员跟随、监护,严禁在配电室内吸烟及长时间逗留。 第二条配电室的日常巡视检查 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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