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报道曾将自动化系统集成商定义为客户设计、盘柜制造、安装、编程、调试自动化系统的公司,而将单纯地从事盘柜制造,或单纯地从事编程调试的公司,排除在系统集成商之外,更不必说代理销售公司。笔者认为该定义的出发点是将系统集成定义为用户需求、产品制造与投入运营的应用系统之间的中间环节,而把系统集成商定义为具备独立完成这一环节,即能完成“交钥匙工程”的公司。我国自动化系统集成技术的提高与集成商的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本文以海得控制公司为例,阐述自动化系统集成商发展中面临的几个问题。一 系统集成能力的形成和发展中国工业控制产品的高端市场,至今仍是国外产品一统天下。这就不难理解,何以中国的自动化系统集成公司多数是“代理起家”。但是,如果这些公司有明确的系统集成目标,就能把代理国外多种产品的过程所积累的技术经验和技巧拿来为开展系统集成业务所用,并逐步提升自我集成能力。海得公司经过10年时间,扩展和优化了自己基于系统集成思想构建的系列产品,涵盖了从底层的检测、执行元件,自动化动力配电系统和交直流传动系统,到作为基础控制的PLC、DCS等设备,工厂自动化的网络、监控和管控一体化软件等,为发展系统集成业务奠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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