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26
描述:
①对SIS联锁保护系统中联锁程序的变更、联锁设定值的改变、时间整定值的改变等,必须建立各专*业会签及技术负责人批准制度,填写《联锁保护系统变更审批单》。由于工艺、设备原因需变更SIS联锁保护系统的由生产装置负责办理,由于仪表原因需变更SIS联锁保护系统的由电仪车间负责办理,工艺联锁保护系统,由装置经理负责审核;关键机组等设备的SIS联锁保护系统由设备部主管人员负责审核,主管副总批准,仪表(电仪)专*业负责实施。②在执行SIS联锁保护系统作业前,必须办理《联锁保护系统临时作业票》。由于工艺过程原因需临时停运SIS联锁保护系统,必须由工艺装置负责办理,经生产装置主任同意签字,各车间负责SIS联锁系统投切的专职人员负责实施。由于仪表原因需检修,临时停运SIS联锁保护系统,由仪表专*业人员办理,经生产装置主任同意签字后方可进行作业。因以上两种原因临时停运的SIS联锁保护系统,必须限期恢复,双方作好备案。③在生产期间,SIS联锁保护系统不允许停用,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停用时,必须经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业论证,制定相应措施,专*业会签,**审批,然后办理《联锁保护系统停用审批单》。免责声